中韩交流
商务专业服务:在中韩自贸协定及中澳自贸协定下开拓市场
2016-08-11 13:36  浏览:194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贸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正式生效。韩国及澳大利亚的生产商可以利用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其在日益增长的中国市场的占有率。

  第一批降税于2015年12月20日起开始实施;第二批降税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满足原产地规则的前提下,企业可享受更优惠的关税待遇。

  此《中国税务/商务新知》旨在为企业介绍关税减让政策带来的相关优惠及便利。自此,韩国及澳大利亚的生产商可与来自其他已和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的竞争对手,例如东盟、新西兰、智利及瑞士等享受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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