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J从2009年10月与前所属经纪公司SM娱乐解除合约后,通过新的经纪公司C-JeS2010年2月与艾回签署了在日本活动的相关合约。然后,两大经纪公司就活动范围产生分歧,2010年9月艾回单方面发出通告表示中止合同,C-JeS则向艾回表示解除合同,并在日本单独推进了JYJ的活动。
之后,艾回主张JYJ是公司的专属艺人,只有公司有权推进JYJ在日本的活动,由此C-JeS对此提起诉讼。去年1月,东京地方法院判决C-JeS胜诉,要求艾回向C-JeS支付6.6亿日元(约合人民币4千万元)的赔偿金。艾回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终在东京高等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就此事件达成协议。
C-JeS方面表示,通过此次协议,JYJ日本活动相关的所有纠纷均结束,如今JYJ在日本的活动将受到法律保障。(完)
资料图片:男团JYJ(韩联社)